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的税收优惠政策发布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三部门发布通知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了详细的规定。
视野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三部门共同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此通知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了详细的规定。
转制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转制中资产处理的税收优惠
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限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的形式为整体转制或剥离转制。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依法应经批准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并指出此通知适用于所有转制文化单位。
未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或转制文化企业,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已减免的税款。
优惠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相关法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注册会计师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知
一、认定程序
1.自我评价
2.注册登记
3.准备并提交认定材料
4.认定机构组织认定
5.公示及颁发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 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1.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6%
2.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4%
3.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三、认定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详见《工作指引》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的电子版,可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下载。
该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5个表格:
1.企业基本信息表
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3.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4.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5.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书 (复印件)
企业的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副本为。 《认定办法》规定,注册时间一年以上的企业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否则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税务登记证书的登记号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三)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四)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需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
中介机构应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专项审计报告。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主要用于评价企业的成长性,必须通过审计。已经通过年审的企业,可直接提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需再选择新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审计。
(六)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这五方面的材料,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依据。
企业上报的认定材料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如发现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