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行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哪个技术领域?
答:无论从事何种行业的企业,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看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中的哪一项,请根据自己企业情况查找。
2.我们公司现在想生产天燃气相关产品,这方面能不能向高新领域靠拢呢? 生产天燃气或者利用天燃气来供热,发票是天燃气或蒸汽。
答:核心技术到底是在生产天燃气的技术?还是生产天燃气的设备?还是利用天燃气供热的方法?天燃气供热,燃烧器应该是外购的,主要就是节能系统那块。新能源与节能(四)高效节能技术,主要优化管道系统来达到节能,或者降低排烟温度来节能。
3. 视同销售能否算做企业的销售收入?
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确认。
4. 企业由于要上市,对2017-2018年财务帐进行实际调整,造成总收入、总成本与往年申报所得税主表不一致,怎么办?
答:数据以年度纳税申报表为准。企业不准造假,否则后果严重。
根据实际情况,大多数企业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是财税归集口径不一致,小编建议大家以纳税申报表为准进行填报,并提供解释说明,阐明不一致原因。
5.如果一个企业的年收入本来是年年都有增长的突然因为某一年(仅此一年)接个大项目收入过高的上去了,接下来的一年收入肯定会有回落,这么一来,那个企业的销售增长率是不是就被破坏了?
答:确实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那个大项目肯定是一个合格的增长率,现在因为有一个项目反而破坏企业的数据,但是按照公式计算方法确定。
6.高新工作指引中关于“主要产品(服务)”的条件:有知识产权;占高新总收入的50%以上,这是硬性指标么?对于从事技术开发的企业,我们把技术转让后产生收入,知识产权就不属于我们的,那我们是不是就不能申报高新企业?
答:属于硬指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须要有知识产权。
7.请问2020年的高新收入是只能算2020年收入中的2018~2020年立项的项目产出的收入吗?
答:不是,2017年的都可以算。
8.公司刚成立满一年,去年没有收入、今年有收入了,我们是否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不是今年申报不会通过?
答:不能进行申报。
9. 投资收益算总收入吗,计算高新收入占比时是否可以不考虑?
答:算总收入,必须考虑。
10.如何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
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应以核心知识产权为支撑,要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并说明产品(服务)的产生过程。
11.公司做了上市审计,纳税申报表和报表审计报告收入、成本都不一致,不会影响高新申报吧?
答:不会,以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为准。
12.某A公司,有较强的研发与销售能力,但是不擅长于制造。该公司研发出专利技术,并将该技术应用于新产品L的开发,制定了L产品技术图纸、BOM、工艺流程等。然后A公司将L产品交于专业合作伙伴B公司生产,生产的产品B公司不能自行向外销售,必须交由A公司销售。A公司销售L产品取得的收入是否是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答: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同时,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全部条件,则可以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13.我们公司有上千张原始凭证,请问是提供所有的还是部分的,哪个是必须要提供的?
答:可提供部分重要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14.申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否包括该申报企业下设分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答:包括。按《工作指引》规定,以申报企业法人主体为归集核算对象,申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范围,包括申报企业下设的分公司,但不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报企业持有股权的子公司。
15. 企业同期总收入中是否包含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专项资金收入?
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企业同期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范畴计算,不征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税[2008]151号文和财税[2011]70号文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最终确定。如果政府专项资金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则可不列入企业同期总收入,反之则需列入。
16.公司销售的产品型号太多了,产品型号不同,功能和外观也有点区别,也是可以做系列?数位讲桌系列?
答:如果确实高科技,那就分开;如果中低科技,那就合为系列产品,主要产品是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
17.子公司可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答: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核算,营业执照应该也是分开的,所以母公司通过高企子公司不能享受优惠。子公司需要单独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后再享受。
18.CPA如何恰当判断被审计单位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规定?
答:《工作指引》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注册会计师承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时,判断被审计单位所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是否为符合《工作指引》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情况表[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及其佐证资料(包括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认证认可的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应的知识产权及其编号等材料),以及询问企业管理层及科技人员等相关人员获取的相关情况,逐项审核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与《技术领域》范围内所列技术对应关系,进行职业判断,必要时可以借助技术专家的判断。根据上述职业判断结果,对被审计单位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合规性作出审计结论。
19. 账务核算没有单独列支高新产品收入和非高新产品收入,如何准确的归集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答:根据我们团队实务经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归集有如下方法:高新产品的成本单独核算,对高新产品出库分类,以备查辅助账的形式记录完整信息;在仓库出库单基础上,对主营收入科目进行分类归集,将高新产品和传统产品区分清楚;发票品名或者备注栏标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名称,结合销售合同、记账凭证的检查。
20. 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属于电子信息行业,主要创始人历经十多年的奋力打拼,硬是把公司从一个“小作坊”发展成为某知名集团的代工企业。由于该公司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人建议该公司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是否可行?
答:仅就上述情况来看,该公司虽然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产品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但是该公司本质上仍是只做代工的企业,对其产品没有自主知识产权,虽然其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品,也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